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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作者:新筑通工 时间:2023-12-06 阅读次数:1120

202311月刊             总第一二九           重要信息摘要

Ø 2023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3年10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9.1万辆和28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3.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9万辆和9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2%和33.5%。

Ø 四部门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形势,详细解读试点内容要求,对试点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部署。

Ø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Ø 四川定下12万亿元目标 将做优做强汽车及动力电池等产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年)》提出,到2027年,四川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12万亿元左右。其中提到,装备制造产业以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开发区为重点,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做优做强航空航天装备、清洁能源装备、汽车及动力电池、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

Ø 宇通客车前10月销量近3万辆

10月,宇通销售各类客车2249辆,其中,大型客车销1192辆,中型客车销790辆,轻型客车销267辆。大型客车增长尤为抢眼,10月增幅为9.16%。

Ø 10月商用车销超330万辆 出口62万辆 货车/客车均增2成

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产量环比增长6.9%,销量环比下降1.7%;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

Ø 2023年10月商用车产销情况简析

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1-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28.6万辆和33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8%。

Ø 10月轻客销3.6万辆涨37% 长安/大通争冠 江铃份额超20% TA首进前十

10月份,轻型客车3.57万辆的销量在整个客车市场占到83.99%的份额,1-10月,轻客在整个客车市场的份额达到81.91%,较去年轻客在客车市场的占比有所扩大。

Ø 蔚来终获独立造车资质 补全最后“拼图”

工信部网站显示,蔚来出现在“车辆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此信息表示蔚来已获得独立生产资质。

Ø 我国这一新能源配套产业现存相关企业超36万家!年内注册量突破11万家

截止目前,今年我国充电桩相关企业新增11.14万家,注册量首次突破10万家。


【政策信息】

Ø 四部门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

Ø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Ø 四川定下12万亿元目标 将做优做强汽车及动力电池等产业

行业资讯

Ø 2023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Ø 宇通客车前10月销量近3万辆

Ø 10月商用车销超330万辆 出口62万辆 货车/客车均增2成

Ø 2023年10月商用车产销情况简析

Ø 10月轻客销3.6万辆涨37% 长安/大通争冠 江铃份额超20% TA首进前十

观点分析

Ø 蔚来终获独立造车资质 补全最后“拼图”

Ø 我国这一新能源配套产业现存相关企业超36万家!年内注册量突破11万家

【政策信息】

四部门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

发布时间:2023-11-22 16:23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形势,详细解读试点内容要求,对试点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部署。

宣贯指出,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是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推广应用的客观需要,是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社会效率的重要途径。

宣贯强调,有关各方要准确把握试点定位,扎实做好能力建设和准备工作。汽车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组织和机构要引导行业形成共识、加快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车辆运行城市政府部门要做好试点安全管理和支持保障。

宣贯要求,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信息共享,严格申报审核和督促指导,强化央地联动,共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7 11:02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一是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推广应用的客观需要。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品性能水平。截至2023年8月,全国累计开放测试道路超过2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在前期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推动量产车型产品上路通行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加快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水平,有效促进产业生态迭代优化,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

二是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系统复杂、应用场景复杂,需要实现人、车、路、云等多要素的融合交互,具有地域性和交互性发展特征,相关功能还处于快速发展、不断迭代的阶段,同时也面临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风险挑战。部分国家和地区已采取例外豁免、个案处理等方式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实施附带限制性条件准入,并持续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充分吸收借鉴国际实践经验,通过遴选具备条件的产品开展试点,在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完善产品安全验证的同时,有利于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社会效率的重要途径。智能网联汽车是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的基本单元之一,是联结能源、交通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关键节点,是推动“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量产应用,带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践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共享出行等商业模式,有助于提升社会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通行效率,推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制定《通知》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2021年以来,四部门组织行业力量,专题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方案,统筹国内标准制修订情况,跟踪国际法规进展,完善有关技术框架和管理要求。多次组织地方、企业、行业组织和机构等开展专题研讨,赴北京、上海、重庆等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情况、国内外企业技术能力和产品研发进展,摸清产业发展需求、准确把握问题核心、细化完善试点方案,形成了政策文件初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四部门梳理凝练关键研究课题,进一步深化研究,完善政策文件,广泛听取了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和机构等的意见,结合企业和产品发展情况,充分论证、完善,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2022年11月,将《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系统完善方案。综合各方反馈意见,同时考虑到保障试点落地和实施效果,四部门深入研究,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订完善,打通产品准入、上路通行、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丰富完善使用主体运营安全管理等要求,形成了《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通知》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以及两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有关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自动驾驶功能是指《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和4级驾驶自动化功能。

(二)工作目标。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试点申报。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参考实施指南,制定申报方案,经车辆拟运行城市(含直辖市下辖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车辆拟运行城市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四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二是产品准入试点,包括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产品准入许可两个环节。汽车生产企业细化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且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要求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受理、审查和公示后,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决定准入的,设置准入有效期、实施区域等限制性措施。

三是上路通行试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对于交通事故、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因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失效等引发的突发事件,使用主体、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应按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四是试点暂停与退出。试点期间,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达到特定情节,或有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未履行安全相关责任和保护义务等情形,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暂停试点并整改。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消除,或有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相关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保障试点实施等情形的,应当退出试点。

五是评估调整。四部门及时评估车辆运行情况,优化调整产品准入许可、通行范围和经营范围,并根据产业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试点相关内容要求。

(四)保障措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做好总结推广四方面压实责任、创造条件,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五)附件。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和《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申报方案(模板)》。

四、为稳步推进《通知》落地实施,有哪些保障措施?

《通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通知》明确四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级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做好申报审核,督促指导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建立组织机制、落实政策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筛选和组织具有基础和特色的申报方案,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妥善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公告》管理有关规定,试点汽车生产企业承担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更自动驾驶功能,严格履行软件升级管理和备案承诺要求。《通知》要求试点使用主体应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环境。《通知》提出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从政策、规划、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运营资质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加快能力提升。行业组织和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快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能力,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评估实施效果,做好总结推广。四部门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对经过试点实证的自动驾驶和“车能路云”融合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可行方案、创新机制,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支持进一步推广应用。

五、试点工作在保障安全方面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通知》按照“小切口起步、附条件实施”的原则,从政策设计、实施指南、安全评估、安全措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压实各方责任,保障试点工作安全实施。

一是严格限定准入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应用场景。试点初期支持少数技术先进、体系完整、保障措施得当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过充分测试验证、具备特定自动驾驶功能的产品,依托具备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基础条件良好的城市开展试点,限定车型、实施区域和使用主体,并根据车辆运行、产业和技术发展情况,评估调整试点要求。

二是制定指南作为准入试点安全框架。《实施指南》旨在为试点工作提供系统指导,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能力建设和产品安全验证提供安全框架。在产品准入试点中,汽车生产企业需基于指南要求,详细制定并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在多方监督下进行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交通规则符合性。获得准入许可后,通过产品安全相关事件监测和报告机制,对产品进行动态安全评估,及时优化调整准入许可范围、完善管理和技术要求。结合未来产品研发成果、试点实证经验,形成最佳实践,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创新发展的同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系统开展评估。充分发挥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行业专家等作用,在试点申报阶段,通过初审、择优方式,遴选出测试验证充分的产品。在准入试点阶段,汽车生产企业在地方监督下开展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的方案、实施、结果等进行技术评估。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流程,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和有效,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是完善安全措施保障。除对于准入许可产品附带限制性条件外,《通知》还引入安全监测和报告、交通违法和事故上报、应急处置、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等机制,形成系统的管理闭环。同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安全保障、安全监测、风险与突发事件管理、应急处置等能力,使用主体具备运行安全保障等能力,车辆运行所在城市具备安全管理等能力,保障试点全过程中的安全性。

六、试点工作与测试示范、“双智”试点的关系是什么?

试点工作依托具备良好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条件的城市开展。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依托具备良好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一方面这些城市能够充分整合其城市基础条件和自动驾驶场景需求,更好地适应自动驾驶实际应用和地域特点。另一方面,车辆运行所在城市需要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安全可靠的道路测试和通行环境,同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通知》可充分发挥地方先行先试的优势,调动多方积极性,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地实施,发挥试点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广泛推广应用的发展格局。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简称“双智”试点)为试点实施奠定良好基础。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公共道路上的研发测试、示范应用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引导地方开展测试和多场景示范应用,同时促进了地方探索立法和政策突破。“双智”试点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平台和产业生态建设,促进了车、路、平台等标准协同,为智能网联汽车可靠运行、与城市发展融合提供了良好环境。《通知》在地方制度创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上,明确国家层面的准入管理要求,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过充分测试验证、具备量产应用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通过试点获得准入许可后,可以进一步实现商业化应用。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双智”试点为《通知》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产品、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基础。

七、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是什么?

一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形成一批行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特色应用案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创新突破、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和安全应用。二是基于试点实证,进一步验证试点管理及技术要求,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要求、批准流程、管理机制,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形成各部门、各地方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同时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上路通行提供更加系统完善的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支持保障,构建汽车、能源、智慧城市等融合互动的产业生态。四是支持建立产业链协同参与、行业机构支撑的创新机制,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撑保障,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同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四川定下12万亿元目标 将做优做强汽车及动力电池等产业

2023-11-30

简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年)》提出,到2027年,四川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12万亿元左右。其中提到,装备制造产业以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开发区为重点,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做优做强航空航天装备、清洁能源装备、汽车及动力电池、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

正文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7年全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12万亿元左右,同步建成5个左右营收超3000亿元、35个左右营收超1000亿元的开发区。

开发区是全省新型工业化的主要承载地,是落实“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在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共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145个,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综合保税区6个、省级开发区121个,以占全省1/10的建设用地面积,承载了全省3/4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造了全省1/3的固定资产投资。2022年,全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达8.1万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开发区有21个,税收收入超100亿元的开发区有3个。

《规划》强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类型、各区域开发区的规划布局。成都都市圈开发区要充分发挥高能级平台和高端要素汇聚优势,加快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和产业链,在全国争先进位,引领带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开发区要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走在全省前列,打造成为重要增长极。重要节点城市开发区要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成链,推动提档升级,打造成为区域发展主要支撑。县域开发区要实施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建设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及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引领区;后发地区开发区要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增加“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

当前,全省正深入实施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而开发区作为“主战场”,到2027年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要达到70%以上。为此,《规划》进一步明确各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并对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加速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等作出部署。其中,电子信息产业以成都、绵阳、德阳、眉山、宜宾、泸州、遂宁、广安等地开发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先进计算和存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产业;装备制造产业以成都、德阳、绵阳、自贡、泸州、南充、广安、眉山等地开发区为重点,做优做强航空航天装备、清洁能源装备、汽车及动力电池、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能源化工产业以绵阳、遂宁、德阳、宜宾、自贡、泸州、南充、达州、眉山等地开发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

《规划》出台系列支持政策,明确支持资阳、宜宾、遂宁、南充、达州、眉山等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双流经开区、泸州白酒产业园等省级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通过移区、调位等方式开发新区域;支持成都高新区、自贡高新区、宜宾临港经开区、遂宁经开区、广元经开区等开发区加快建设国省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

《规划》强调,要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破除制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开发区回归本位、聚焦主业,加快建设全省统筹、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制度。其中,要求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行政区关系,统筹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提升管委会“大部门、扁平化”管理水平,探索“开发区+属地政府协同”“园区统筹、组团发展”“飞地园区”等管理体制新模式。


【行业资讯】

2023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10 18:09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2023年10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9.1万辆和28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3.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9万辆和9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2%和33.5%。

一、10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长13.8%

10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9.1万辆和28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3.8%。

1-10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01.6万辆和239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和9.1%。

(一)10月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1.4%

10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51.3万辆和248.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6%和11.4%。

1-10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73.1万辆和206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和7.5%。

(二)10月商用车销量同比增长33.4%

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

1-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28.6万辆和33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8%。

二、10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3.5%

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9万辆和9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2%和33.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33.5%。

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35.2万辆和7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9%和37.8%;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30.4%。

三、1-9月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

1-9月,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4%;完成营业收入71149.9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利润总额3459.9亿元,同比增长0.1%。

四、10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44.2%

10月,汽车整车出口48.8万辆,同比增长44.2%。新能源汽车出口12.4万辆,同比增长12.8%。

1-10月,汽车整车出口392.2万辆,同比增长59.7%。新能源汽车出口99.5万辆,同比增长99.1%。

(注:上述数据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宇通客车前10月销量近3万辆,大客竟然涨了这么多

2023-11-07 15:34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简介 

10月,宇通销售各类客车2249辆,其中,大型客车销1192辆,中型客车销790辆,轻型客车销267辆。大型客车增长尤为抢眼,10月增幅为9.16%。

正文 

11月4日,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10月份产销数据快报。快报显示,2023年10月,宇通销售各类客车2249辆,其中,大型客车销1192辆,中型客车销790辆,轻型客车销267辆。大型客车增长尤为抢眼,10月增幅为9.16%。

行业动态

2023年1-10月,宇通客车累计销量突破2.8万辆,达到28524辆,同比增长30.59%。在去年高销量的基础,宇通客车今年1-10月销量依然实现三成的增长,龙头企业优势效应愈加凸显。从细分市场来看,宇通大型客车前10月累计销量为15010辆,同比大涨86.32%;中型客车累计实现销售9746辆,同比增长11.09%。

总体来看,宇通客车作为客车行业的领跑者,1-10月累计销量延续了正增长态势,尤其是在大客领域,宇通客车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销量、增幅双高。良好的市场表现,为宇通客车创造了可观的利润。2023年全年,宇通客车将会达到怎样的销量成就?请继续关注本站报道。


10月商用车销超330万辆 出口62万辆 货车/客车均增2成

2023-11-10 16:23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简介 

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产量环比增长6.9%,销量环比下降1.7%;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

正文 

进入金秋十月,多地车展与促销活动火热进行,各大车企新车持续发布,进店客流显著增加,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继重迎“金九”旺季之后,10月车市热度继续,汽车销量与9月基本持平,环比略降,同比较快增长,“银十”成色十足。其中,乘用车产销伴随消费回暖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商用车产销在物流行业升温等因素拉动下展现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和汽车出口依然呈现较快增长。

11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了2023年10月汽车产销数据。10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9.1万辆和285.3万辆,产量环比增长1.5%,销量环比下降0.2%,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3.8%。汽车产销量继9月后再创当月历史同期新高;1-10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01.6万辆和239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和9.1%,销量增速较1-9月提升0.9个百分点。

行业动态

10月商用车销量增三成 前10月累销超330万辆

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产量环比增长6.9%,销量环比下降1.7%;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在商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月相比,客车、货车产量呈小幅增长,销量呈小幅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客车、货车产销均呈两位数增长。

行业动态

今年1-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28.6万辆和33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8%。在商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客车、货车产销均呈两位数较快增长。

10月货车销32万辆增35% 前10月累销超291万

10月,商用车中货车产销分别完成33.3万辆和32.2万辆,产量环比增长7.4%,销量环比下降1.2%,同比分别增长47.8%和35.2%;1-10月,货车产销分别完成289.2万辆和291.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5%。

行业动态

10月,客车产销分别完成4.5万辆和4.3万辆,产量环比增长3.4%,销量环比下降5.6%,同比分别增长14.3%和21.2%;1-10月,客车产销分别完成39.3万辆和38.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1.7%和22.2%。

行业动态

10月新能源汽车继续较快增长 同比增长33.5%

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当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9万辆和9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9.2%和33.5%,市场占有率达到33.5%。

行业动态

今年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35.2万辆和7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9%和37.8%,市场占有率达到30.4%。

10月商用车出口近62万辆,同比增长28%

10月,我国汽车出口48.8万辆,环比增长9.8%,同比增长44.2%。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42.1万辆,环比增长10.4%,同比增长50.5%;商用车出口6.7万辆,环比增长6.7%,同比增长14.5%;新能源汽车出口12.4万辆,环比增长29.3%,同比增长12.8%。

行业动态

今年1-10月,汽车出口392.2万辆,同比增长59.7%。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330.6万辆,同比增长67.3%;商用车出口61.6万辆,同比增长28.3%;新能源汽车出口99.5万辆,同比增长99.1%。

10月,在整车出口的前十企业中,上汽出口量达10万辆,同比增长35.3%,占总出口量的20.6%。与上年同期相比,比亚迪出口增速最为显著,出口达3.1万辆,同比增长2.2倍;1-10月,整车出口前十企业中,从增速上来看,比亚迪出口18.5万辆,同比增长4.4倍;奇瑞出口74.2万辆,同比增长1倍;长城出口24.7万辆,同比增长86%。

行业动态

结语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特别是三季度以来,随着组合政策发力显效,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回升态势明显,经济运行中累积的积极因素在增多,市场预期稳定向好,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汽协预计,伴随国家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效应不断累积显现,加之地方购车补贴、促销活动等措施延续,以及年底翘尾效应,四季度需求将持续增长,汽车行业有望较好完成全年目标。


2023年10月商用车产销情况简析

2023-11-22 14:29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简介 

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1-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28.6万辆和33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8%。

正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3年10月,商用车产销同比两位数增长。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8万辆和36.5万辆,产量环比增长6.9%,销量环比下降1.7%;同比分别增长42.7%和33.4%。

2023年1-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28.6万辆和33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8%。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商用车国内销量29.8万辆,环比下降3.4%,同比增长38.5%。

2023年1-10月,商用车国内销量268.7万辆,同比增长18%。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商用车出口6.7万辆,环比增长6.7%,同比增长14.5%。

2023年1-10月,商用车出口61.6万辆,同比增长28.3%。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客车产销分别完成4.5万辆和4.3万辆,产量环比增长3.4%,销量环比下降5.6%,同比分别增长14.3%和21.2%。

2023年1-10月,客车产销分别完成39.3万辆和38.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1.7%和22.2%。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货车产销分别完成33.3万辆和32.2万辆,产量环比增长7.4%,销量环比下降1.2%;同比分别增长47.8%和35.2%。

2023年1-10月,货车产销分别完成289.2万辆和291.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1%和19.5%。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在客车细分品种中,与上月相比,轻型客车产量小幅增长、销量小幅下降,其他两大类客车品种产销均呈不同程度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轻型客车产销呈较快增长,中型客车产量下降、销量增长,大型客车产销呈两位数下降。

2023年1-10月,在客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三大类客车品种产销均呈两位数较快增长。

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在货车细分品种中,与上月相比,微型货车产销均呈不同程度增长,重型货车和中型货车产量呈小幅增长、销量呈小幅下降,轻型货车产量下降、销量微增;与上年同期相比,四大类货车品种产销均呈明显增长,其中重型货车产销增速最为显著。

2023年1-10月,在货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四大类货车品种产销均呈不同程度增长,其中重型货车产销增速更为明显。


10月轻客销3.6万辆涨37% 长安/大通争冠 江铃份额超20% TA首进前十

2023-11-29 11:31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简介 

10月份,轻型客车3.57万辆的销量在整个客车市场占到83.99%的份额,1-10月,轻客在整个客车市场的份额达到81.91%,较去年轻客在客车市场的占比有所扩大。

正文 

2月份,轻客市场结束了长达17个月的连降,终于实现增长;3月份起,轻客市场开启了连增模式,今年前三季度累计销量增幅已达到23%;10月份,轻客市场的“连增”还在继续,且同比增幅也比前几月高出不少。

请看第一商用车网的分析报道。

10月销售3.57万辆 环比下降3% 同比增长37%

第一商用车网最新获悉,根据中汽协数据(企业开票数口径,非终端实销口径,下同),2023年10月份,我国客车市场(含底盘)销售4.25万辆,环比下降6%,同比增长21%,销量增幅较上月(+13%)有所扩大。这其中,轻型客车市场销售3.57万辆,环比下降3%,同比则继续增长,增幅达到37%,较上月(+19%)扩大18个百分点。轻客市场这一轮自2023年2月份开始的连增势头成功扩大至“9连增”。

10月份,轻型客车3.57万辆的销量在整个客车市场占到83.99%的份额,1-10月,轻客在整个客车市场的份额达到81.91%,较去年轻客在客车市场的占比有所扩大(2022年全年轻客在客车市场的占比为78.36%)。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10月轻客在客车市场81.91%的占比提升了1.17个百分点(2022年1-10月轻客在客车市场的占比为80.73%)。

行业动态

纵观近五年10月份轻型客车销量及增幅走势图可见,近五年10月份的轻客市场走出一个增-增-降-降-增的趋势,最近五年的10月份,轻客市场销量均不算太高,差距也不算大。今年10月份3.57万辆的销量是近五年10月份轻客市场的最高销量,也是近五年轻客市场唯一一次在10月份销售超过3.5万辆,但这个“最高位”并不比过去几年高多少,比五年最低的2022年10月份多销售约9700辆,比“疫前水平”的2019年10月份则多销售约74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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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累计销量看,今年1-10月,轻客市场累计销售31.85万辆,同比累计增长24%,在近五年里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约比去年同期累计多销售6.2万辆,约比五年高位的2021年1-10月累计少销售2.23万辆,比2019年的“疫前”水平高了接近6万辆。今年1-10月,轻客市场分别处在五年最低1月、五年最高2月, 3-7月均是五年第2高位,8-10月份又再次站上了五年最高位,累计销量增幅从开局的下降28%到10月过后的增长24%,市场向好的趋势清晰但缓慢,而且最近几月继续向上的压力已经越来越大,8月过后累计增幅较7月过后缩窄2个百分点,10月过后累计增幅较7月过后仍然还有1个百分点的差距(如上图)。

长安保持榜首 大通第二

2023年10月份,轻客市场整体同比增长37%,收获今年的第9次增长。与前几个月一样,主流企业在10月份仍是有增有降, 10月份轻客销量前十企业8增2降,实现增长的企业数较9月份增加2家。

2023年10月份轻型客车市场销量表(单位: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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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可见,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包括重庆长安、上汽大通、江铃汽车、福田汽车、南京依维柯、东风公司、厦门金龙和晶马汽车等在内的8家企业实现增长,这几家企业10月份销量同比分别增长了67%、60%、30%、32%、18%、57%、5%和404%;长安、大通、江铃、福田、东风和晶马汽车等企业增幅高于10月份轻客市场整体37%的同比增幅,跑赢轻客市场“大盘”,其中晶马汽车同比大增了404%,以暴增的姿态首次杀进轻客市场月榜前十;与此同时,10月份轻客市场仍有企业出现两位数下滑,江淮汽车小降2%,此前“13连增”的纪录告破,非常可惜。从增幅来看,10月份轻客市场仍呈现出有人欢喜有人忧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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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份额来看,销量前十企业10月份合计份额达到97.01%,其中排名前五的企业合计份额就达到86.39%。10月份,轻客市场继续有四家企业月度份额超过10%,其中排名前两位的重庆长安和上汽大通销量均超过8000辆,分别达到8728辆和8075辆,月度份额均超过20%,分别达到24.44%和22.61%;江铃以7253辆的销量排名月榜第3位,月度份额达到20.31%;福田以4443辆的销量排名月榜第4位,月度份额为12.44%;排名月榜第5-7位的南京依维柯、江淮汽车和东风公司10月份销量均超1000辆,分别达到2351辆、1353辆和1022辆,月度份额分别为6.58%、3.79%和2.86%。其他企业月度份额均不足2%。

1-10月 长安累销超7万辆 大通/江铃破6万辆

从累计销量看,今年1-10月轻型客车累计销售31.85万辆,同比累计增长24%,累计销量增幅较9月过后(+23%)略微提升1个百分点。具体到累计销量前十企业(与10月份销量前十略有出入)来看,重庆长安、上汽大通、江铃汽车、福田汽车、南京依维柯、江淮汽车和东风公司等企业处于上升区间,其中长安、大通、福田、江淮和东风等5家企业累计销量增幅高于市场整体的24%,实现增长的同时也跑赢轻客市场“大盘”,江铃汽车则是10月过后成功步入上升区间的。

从累计份额看,今年1-10月,轻型客车市场有4家企业累计份额超过10%,其中累计销量排名前两位的重庆长安和上汽大通市场份额双双超过20%,分别达到22.41%和20.58%;江铃汽车和福田汽车分别分到今年1-10月轻客市场18.99%和13.9%的份额;排名5-7位的南京依维柯、江淮汽车和东风公司今年1-10月累计份额分别为7.73%、5.7%和3.05%,其他企业累计份额均不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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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长安、大通、福田、江淮和东风等五家企业累计份额实现提升,提升最明显的是长安和江淮,分别提升了5.15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大通和福田分别了1.24个百分点和1.52个百分点,东风略微提升了0.19个百分点。

2-10月,轻型客车市场以连续9个月两位数增长的表现,10月过后积累起24%的累计销量增幅,市场前景看起来很不错,但最近几月累计增幅进一步扩大的速度越来越慢;今年1-10月,轻客市场平均月销量约3.15万辆,较去年全年平均2.6万余辆的表现有显著提升。去年11月份,轻客市场月销量仍不足3万辆,轻客市场继续增长的难度不大,那么,轻客市场的连增会继续吗?增幅能达到多少呢?11月过后能不能把累计销量增幅再扩大一些呢?请关注本站的后续报道。


【观点分析】

蔚来终获独立造车资质 补全最后“拼图”

2023-12-04 14:56来源:中国汽车报

简介 

工信部网站显示,蔚来出现在“车辆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此信息表示蔚来已获得独立生产资质。

正文 

12月4日,据工信部网站显示,蔚来出现在“车辆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此信息表示蔚来已获得独立生产资质。

行业动态

蔚来获得独立生产资质并不令人意外。今年10月,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江淮汽车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涉及包括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等在内的三个资产包,拟挂牌价格为近45亿元。

经确认,涉及的两家工厂实际上是江淮与蔚来合作的江淮蔚来先进制造基地和江淮蔚来第二先进制造基地,即蔚来F1工厂和F2工厂。当时就有传闻称蔚来或将收购上述江淮汽车资产,并进一步谋求独立生产资质。

如今,随着靴子落地,蔚来终于成为了最早一批造车新势力中最后一个拿到造车资质的。

资质问题曾经困扰过几乎所有的造车新势力,不少企业甚至花费数亿乃至十多亿去收购资质。

2017年,威马汽车斥资11.8亿元收购了黄海汽车,进而取得了SUV和MPV的生产资质。此后,威马又收购了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并于次年将其生产资质迁移至位于温州的自家工厂。2018年,拜腾汽车通过收购一汽华利获得了生产资质。理想汽车在2018年以6.5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力帆汽车100%的股权,从而取得了制造汽车的资质。小鹏汽车则是通过收购广东福迪汽车获得了生产资质,而哪吒汽车则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生产资质。零跑汽车同样是通过收购方式获得了生产资质,其收购标的是福建的新福达。

不过,蔚来是特立独行的那一个。在蔚来汽车成立初期,掌门人李斌就曾表示,绝对不会也永远不会收购资质,甚至认为“有人愿意专注制造就让他制造,比如像台积电和富士康;而有人愿意研发和服务就应该专攻研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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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最终选择是和江淮汽车合作,由江淮汽车负责代工生产,不过彼时,李斌希望,政府能将蔚来视为一个正式的整车品牌,有公开独立叫自己品牌的权利,而不需要将公司和制造企业一并标注示人。如果不成,仍会跟随国家政策争取获取生产资质。

如今,蔚来补齐了作为一家整车企业的最后一块“拼图”。有业界人士对此表示“蔚来获取资质的方式,可以给后续的小米汽车作参考,先有一定的产销做基础,再申请资质,合情合理。”

最新的产销数据显示,11月份,蔚来共交付新车15959辆,同比增长12.6%,环比下降0.7%。1-11月累计销量142026辆,品牌累计销量431582辆。

最近一段时间,蔚来接连与长安、吉利达成换电业务合作协议。随着换电业务的开放与合作协议的达成,蔚来有望减轻换电站建设的财务压力,腾出更多精力去提升销量与开发新车型。蔚来全新入门品牌阿尔卑斯将在2024年下半年推出。


我国这一新能源配套产业现存相关企业超36万家!年内注册量突破11万家

2023-12-01 14:30来源:我爱电车网

简介 

截止目前,今年我国充电桩相关企业新增11.14万家,注册量首次突破10万家。

正文 

近日,企查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存36.64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近十年我国充电桩相关企业注册量增速持续呈正增长态势。

行业动态

具体来看,2020年新增3.25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同比增长19.51%。2021年新增6.07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同比增长86.97%,达近十年增速峰值。2022年新增8.85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同比增长45.77%。

行业动态

截止目前,今年我国充电桩相关企业新增11.14万家,注册量首次突破10万家。2022年及2023年前10月分别新增7.23万家、10.2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同比增长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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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广东现存4.36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位居第一。江苏、河南分别现存3.05万家、2.63万家,位居前三。此后是山东、浙江、安徽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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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来看,上海现存1.25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位居第一。深圳、广州分别现存1.21万家、1.08万家充电桩相关企业,位居前三。此后是海口、郑州、成都、北京等地。

据中国充电联盟发布的数据,1-10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74.4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728.0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7,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1-10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74.4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72.8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201.7万台,同比上升29.4%。截至2023年10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795.4万台,同比增加68.9%。

此外,来自交通运输部的消息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已建成充电停车位的服务区共计6257个,占高速公路服务区总数的94%。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累计建成充电桩2万个,覆盖4.9万个小型客车停车位。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浙江等11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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